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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项目产业化落户。新落户的“一主一特”行业重要专家和领军人物主持、负责的项目(包括研发型项目和生产型项目)或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成果产业化项目,给予60万元扶植。
科研项目产业化落户。新落户的“一主一特”行业重要专家和领军人物主持、负责的项目(包括研发型项目和生产型项目)或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成果产业化项目,给予60万元扶植。
产业研发机构落户。①新落户的国际著名科研机构、世界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或国际同行业中排名前10名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,按机构研发投入、专家及人才配置和实际效果等,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扶植。②新落户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和市级技术研发机构(包括实验室、技术开发中心、工程中心、检测中心、认证中心等),分别给予6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扶植。
大型先进制造项目落户。新落户的大型先进制造项目,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、1亿元以上、5亿元以上(或等值外币,不含购地、购房款)的,在项目投产运营当年,分别一次性给予实际到位核定投资额(不含购地、购房款)0.4%、0.6%、0.8%的扶植,最高不超过800万元。
生产型龙头项目落户。①新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(包括区域总部、运营中心等),投资额1亿元(或等值外币,不含购地、购房款)以上,按实际到位核定投资额(不含购地、购房款)的2%给予扶植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②新落户的国内智能制造50强企业,投资额1亿元(或等值外币,不含购地、购房款)以上,按实际到位核定投资额(不含购地、购房款)的1%给予扶植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